校内各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及数据治理。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核清学校固定资产底数,明确教职工个人名下资产情况,核实资产使用状态,完善资产数据信息,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表相符。
二、清查原则
本次清查采取“全员清查”方式,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清查”的原则,责任具体到人。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及全体教职员工通过登录学校“资产综合管理系统”,核查单位及本人名下资产,并分别在资产管理系统上确认盘点结果。
三、清查基准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4年10月3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及数据治理工作内容
1、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存量情况以及盘盈、损失、闭置、出租等资产情况。
2、按照“一物一卡“原则 ,逐项核对和修正资产卡片信息,补充完善资产照片,检查资产“标签”粘贴情况。
四、工作步骤及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及数据治理工作从2024年10月20日开始至2024年12月10日结束。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及教职员工登录“资产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195.120.35:9005/#/login?t_s=1665654049150)核查单位及本人名下资产,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上确认清查结果。个人登录账号为本人工号,登录初始密码:123456。
若资产清查工作中需要安排资产管理政策的解读及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指南的讲解,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与国资处宁义辉联系安排深入各单位的宣讲活动。
全校各单位、教职工资产清查及数据治理工作程序如下:
(一)登录系统,确认个人信息。
教职工个人登录资产管理系统后,首先核对个人信息中的所属部门是否准确无误,尤其是行政人员需特别确认其所属部门是否与当前任职部门一致。若个人信息中所属部门有变化,请先完成名下非本部门资产的交接手续,随后联系国资处进行个人信息变更。
(二)查询、变更、确认名下资产(2024年10月20日-11月20日)。
查询、完善个人名下资产登记信息。对于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有变动的资产在系统进行调拨、交接、变更。特别是岗位变动、离职、退休人员未进行交接的资产信息由单位负责落实使用人员及交接。
(三)清查核实名下资产并上传照片(2024年11月20日-12月10日)。国资处在“资产管理系统”创建“资产盘点”任务,各单位教职工登录“资产管理系统”核查、确认本人名下资产在用、盘盈、盘亏情况。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产照片。
(四)汇总上报清查结果(2024年12月10日-12月20日)。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总本单位资产清查及数据治理结果,资产盘点表经单位负责人书面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对资产盘盈、盘亏事项,要提供明细表、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盘亏资产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固定资产赔偿办法(试行)》报处理意见。
(五)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清查及数据治理结果(包括资产盘点表、盘盈、盘亏表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基建楼206室,电话:3566015),邮箱:gzc@bjwlxy.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认真安排部署此次资产清查及数据治理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督促单位及个人按时、高质量的完成本次资产清查及数据治理工作。
(二)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强化保管使用人责任意识,保管使用人是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资产安全负直接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对资产安全负管理责任,要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三)严守纪律。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规定如实反映资产管理状况,特别是资产盘盈盘亏及闲置状况,不得瞒报、虚报。
(四)岗位变动的人员需积极配合相关工作,若未按时办理相关资产的移交手续,未来名下资产若发生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将由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件:1. 2024年固定资产盘点情况登记表
2.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模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