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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经2024年7月10日校长办公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采购管理办法
宝鸡文理学院
2024年7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待报废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人员岗位变动国有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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