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简介 | 岗位职责 | 规章制度 | 工作动态 | 投标公告 | 服务指南 | 学校首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固定资产入库登记工作的通知
2019-12-16 09:22  

(三)打印入库单。审核通过的,由国资处一式三联打印《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入库单》。国资处经办人在入库单审核人栏签字,使用单位资产领用人在使用人栏签字。使用人栏一般须本人签字,特殊情况可委托资产管理员或有关负责人代签,严禁供货商、学生等其他人员代签。入库单红联由国资处存档,白联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存档,黄联报账时交财务处。

(四)粘贴资产标签。使用单位领取资产标签后粘贴到对应资产的明显位置。资产标签必须及时粘贴,不得随意丢弃、撕毁。国资处会对资产标签粘贴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现场打印资产入库单时间为周二至周四全天。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65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固定资产登记入库工作流程.doc

上一页 [1 2]
关闭窗口

 

  •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宝鸡文理学院 邮编:721013   Copyright&2016 陕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