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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2017年11月07日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陕教规范〔201512号)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经20171030日校务会、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宝鸡文理学院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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