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年度资产管理工作安排,国资处将进行本年度第三批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资产使用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待报废资产认真检查、核实,在确定实物存在且满足报废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宝鸡文理学院报废资产处置审批书。
(申请材料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服务指南——宝鸡文理学院资产处置申报表格中下载)
2、通过资产管理系统“校内资产处置申请”进行数据提交。
3、资产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如实、准确地填写上报材料,申请待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有相符的实物,并保证其完整性。
4、上报时间即日起截止10月10日,联系电话: 356601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