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简介 | 岗位职责 | 规章制度 | 工作动态 | 投标公告 | 服务指南 | 学校首页 
 
 

关于进行待报废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26日 07:57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现对已无法使用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凡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陕教规范〔2015〕12号)、《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宝文理院党字[2017]115号)和《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宝文理院字[2018]85号)文件规定范围的可申请报废。

2、资产使用单位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待报废资产认真检查、核实,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宝鸡文理学院报废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单(一式四份,每份审批书按报废金额20万元以下填写,申请报告单可在国资处网站下载)。

3、国有资产管理处整理汇总,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报批后,分批进行报废处置。

4、各单位要如实、准确地填写上报材料,申请待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有相符的实物,并保证其完整性。

5、上报时间即日起截止5月15日,联系电话: 356601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固定资产赔偿办法(试行)》(宝文理院国资字[2019]1号)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关闭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宝鸡文理学院

邮编:721013  电话:0917—3566017

  • Copyright&2016 陕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