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摸清“家底”,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陕教财〔2016〕7 号)和《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财办〔2016〕8号)文件要求,经2016年4月26日校务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现将《宝鸡文理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宝鸡文理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宝鸡文理学院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