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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03日 15:53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陕教规范【2015】1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2018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提供数据支持,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对各使用单位2018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的入库、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查对象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1月30日期间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的所有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盘点情况登记表所规定内容进行全面清查。

2、清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各单位自查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7日);第二阶段为国资处核查阶段(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第三阶段为固定资产实物总账和资金总账核对阶段(2018年12月17日至20日)。

3、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根据自查情况填报2018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盘点情况登记表。报表电子版打包注明单位发至bjwlxygyzcglk@163.com,纸质报表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2月7日之前交到国资处资产管理科。

4、盘点核查工作由国资处组织资产管理委员会所在归口管理部门组成学校核查工作小组,对各单位2018年新增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与核对。主要内容为: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的明细登记表;单位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单;新增固定资产实物标签;账、物、卡的核实等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年度盘点工作,精心组织,自查要安排专人负责,资产的清查要逐件盘点,认真仔细进行固定资产的账目登记工作,做到内容完整、准确,确保年度资产盘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宝鸡文理学院2018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盘查情况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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