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和学校“创大”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切实做好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批准下达的预算,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
学校上报的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已批准下达,为了切实做好全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按期完成全年政府采购任务,加快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时支付采购款项,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下达的采购预算,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政府采购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照采购任务分解的要求,按期完成采购招标任务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政府采购的第一责任人,请依照2016年政府采购任务分解的要求,提前组织做好采购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和计划编制工作,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上报采购计划,6月底之前完成采购招标工作;利用暑期施工、安装调试,确保秋季开学,设备、工程完工投入运行使用,保证年底政府采购项目零余额支付进度,确保我校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圆满完成。
附: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分解表
国资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