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19号)的要求,对全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从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采购制度创新、信息报送、信息化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印发了《关于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检查考核的通报》(陕财办采管201829号),我校的政府采购工作再次受到通报表彰。据悉,省属高校中仅四所高校获得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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