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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2021-27)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大学生创业中心彩钢层面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2月05日  浏览次数:[]

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相关规定,拟就高新校区大学生创业中心彩钢层面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大学生创业中心彩钢层面维修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高新校区大学生创业中心制作约190平米彩钢夹心层顶面,及部分维修、粉刷。

 (二)项目预算:13.8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以上(含贰级)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任意险种)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处

 注:报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30

 (二)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校医院4楼会议室

 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报名联系人:宁老师0917-3566015

 八、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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