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有关高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委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陕财办资〔2023〕112号)等文件精神,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省教育厅根据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及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制定了《陕西省教育厅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厅反馈。
联系人:何汉成 电话:029-89641120
附件: 陕西省教育厅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