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因机构调整、人员岗位变动而发生的资产交接工作,明确各单位和教职工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责任,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内容
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借用或保管的各类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图书资料等各类资产。
二、交接程序
(一)机构调整单位的资产调拨工作
1、有分立、合并情况的原单位需对本单位资产进行盘点。
2、新设立、合并的单位要及时设置资产管理员,报国资处备案,国资处设立资产管理平台账号。
3、对于单位分立的,新单位负责人须根据人员变化和工作需要协商资产分割方案,于2021年6月15日之前完成实物交接。
4、机构调整形成的固定资产变动,经原单位和新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资产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调入单位资产管理员协助,在“高等院校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变更申请,填写《宝鸡文理学院资产调拨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国资处进行资产信息变更审批和调拨、调账手续。
(二)人员岗位变动资产交接
1、人员岗位调整的资产交接
人员岗位变动时所属资产原则上应留置原单位使用,不得“物随人走”。
(1)校内岗位变动人员应在接到岗位变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国有资产移交手续。
(2)人员岗位变动后固定资产仍在原单位的,填写《宝鸡文理学院资产移交单》,由单位资产管理员在“高等院校资产管理系统”完成资产一般信息变动工作。
(3)确因工作需要,固定资产的归属随人员变动而发生变更时,须向原单位提出申请,经原单位和新单位行政负责人同意,报国资处备案,由资产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在“高等院校资产管理系统”提交资产信息变更申请,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资产调拨单》,国资处进行资产调拨。
2、单位行政负责人调整的资产交接
学院、部门行政负责人发生变动,原负责人应与继任者移交本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全部国有资产。
(1)单位资产管理员将本单位使用或保管的各类国有资产进行盘点核查,填写《宝鸡文理学院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单位固定资产交接表》送单位负责人核实。
(2)单位负责人对单位资产进行核查,以备向继任人员移交。
(3)单位原负责人和继任人员在《宝鸡文理学院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单位固定资产交接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3、机构调整、人员岗位变动后导致原单位存在闲置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现场复核,对于仍能正常使用的资产在全校范围内重新调配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要高度重视资产交接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积累问题,切实做到资产账目实物相符,高效使用、安全完整。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资产交接工作步骤开展工作,确保资产交接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完成资产交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处置、报废固定资产。
各单位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国资处资产科联系(联系电话:3566015)。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资产移交单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资产调拨单
附件3:宝鸡文理学院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单位资产交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