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明确各单位和教职工对占有、使用学校国有资产的责任,认真做好人员岗位变动后国有资产的有序交接、调拨,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内容
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借用或保管的各类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图书资料等各类资产。
二、交接原则
1.所有岗位变动人员调动或离任前应与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办理交接核对手续。同时按学校要求,单位负责人岗位变动后应及时办理资产离任清查和资产交接手续。
2.人员岗位变动时所属资产原则上应留置原单位使用,不得“物随人走”,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入新工作单位,须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在原单位办理校内资产调拨手续。
三、交接方式
(一)人员岗位调整的资产交接、调拨
1.人员岗位变动后固定资产仍在原单位的,请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填写“宝鸡文理学院资产移交单”,由单位资产管理员在“高等院校资产管理系统”完成资产一般信息变动工作。
2.固定资产的归属随人员变动而发生变化时,由资产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在“高等院校资产管理系统”提交资产信息变更申请,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资产调拨单”,及时报国有资产处进行资产调拨备案,审核工作。
(二)单位行政负责人调整的资产交接
学院、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岗位发生变动,应移交本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全部国有资产。新到任的负责人原则上全盘接收到任部门的资产,与离任负责人共同核实部门资产,填写“宝鸡文理学院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单位固定资产交接表”,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固定资产交接工作,做到资产账目实物相符,信息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责任到人,防止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等情况。
2.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做好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处置、报废固定资产。
3.此项工作与2020年资产清查工作同步完成。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资产移交单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资产调拨单
附件3:宝鸡文理学院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单位资产交接表
党政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