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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0年第二批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01日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年度资产管理工作安排,国资处将组织对2019年待报废资产统计已上报单位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资产使用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待报废资产认真检查、核实,在确定实物存在且满足报废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宝鸡文理学院报废资产处置审批书。

2、通过资产管理系统“校内资产处置申请”进行数据提交。

3、资产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如实、准确地填写上报材料,申请待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有相符的实物,并保证其完整性。

4、上报时间即日起截止615日,联系电话: 356601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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