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工作安排,经主管院领导同意,现对我院2011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做如下安排: 1、清查工作以《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宝文理院字【2009】 36号)和《宝鸡文理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宝文理院字【2006】 55号)为依据,对国有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新增固定资产的入库、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主要目的是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2011年新增固定资产情况,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2、清查对象为2010年11月1日到2011年10月31日期间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的所有固定资产。 3、清查工作由国资处组织、归口管理部门派人参加组成学院核查工作小组,对各单位2011年新增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与核对。主要内容为: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的明细登记表;单位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单;新增固定资产实物标签;账、物、卡的核实等。 4、清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各单位自查阶段(2011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第二阶段为国资处核查阶段(201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第三阶段为固定资产实物总账和资金总账核对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0日),由财务处牵头,各归口管理部门配合进行。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年度清产工作,精心组织,自查要安排专人负责,资产的清查要逐件盘点,认真仔细进行固定资产的帐目登记工作,做到内容完整、准确,确保清产核查工作圆满完成。 6、请各单位按照国资处提供的固定资产分类报表格式填报本单位2011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统计报表,(报表电子版发至bjwlxygzk@163.com,纸质报表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无新增资产的单位需将有部门领导签字的情况说明)于11月23日之前交到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地址:新校区基建楼二层资产管理科)。 备注: 1、忘记资产系统密码的单位请及时与资产科联系。 2、没有新增固定资产标签的单位请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科领取。 3、各部门将本单位资产管理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纸质形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资产管理科(电话:3566015)。 附件: 1、仪器设备资产清查报表 2、家具及其它类资产清查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