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快盘活闲置资产和优化资产配置,提高我校资产的利用效率,学校对闲置资产进行清查,同时对待报废资产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单位)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
3月30日
前将本单位闲置的资产进行清点,填写《宝鸡文理学院闲置资产登记表》,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报废资产处置审批书》,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2.国资处将对校内各单位的闲置资产和待报废资产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在国资处网站和资产管理员工作群中予以公布。
3.请需要调拨闲置资产的部门(单位)将所需资产的名称和数量以书面的形式报国资处,在资产管理科与归口管理部门协调后办理调拨手续。
4.请将《宝鸡文理学院闲置资产登记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资产管理科邮箱:bjwlxygyzcglk@163.com。
附件:
1、宝鸡文理学院闲置资产登记表
2、宝鸡文理学院报废资产处置审批书 3、宝鸡文理学院报废资产处置流程图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
年3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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