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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的通知

2022年02月09日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 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校2021年度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货币资产、人员、土地、房屋、车辆、在建工程等重要资产情况。

二、数据填报分工

1、人事处:财资02机构人员情况表

2、财务处:财资01资产负债表、财资07在建工程情况表、财资09出租出借情况表、财资11对外资产情况表、财资15保障性住房情况表

3、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财资04土地情况表、财资05房屋情况表、财资06车辆情况表、

4、国资处:财资03固定和无形资产存量情况表、财资08固定和无形资产配置情况表、财资10资产处置情况表

三、报送要求

各部门按照填报说明(附件2),填报本部门相关数据。

2022 年 2 月 18 日前将本单位相关数据,经部门负责人和数据填报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资处。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仔细填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资产年报编报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做到“应报尽报”,严防漏报,按时完成资产年报数据上报工作。

(二)认真审核,提高质量。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年报数据填报工作的指导,安排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落实,确保口径相同,数据一致。

联系人:蔡军 联系电话:0917-3566017、66926

附件:1.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

2.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2月9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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