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鸡文理学院报废资产处置审批书封面
2、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报废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单(二级单位使用)
3、附件2固定资产处置会签审批表(国资处用)
4、附件3报废资产处置情况记录单(国资处用)
上一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固定资产赔偿办法(试行)》(宝文理院国资字[2019]1号)的通知 下一条:陕财办采【2018】22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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