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简介 | 岗位职责 | 规章制度 | 工作动态 | 投标公告 | 服务指南 | 学校首页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03月11日 07:48  点击:[]

上一条:陕西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下一条: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关闭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宝鸡文理学院

邮编:721013  电话:0917—3566017

  • Copyright&2016 陕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